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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 ACO 特征很少时;⑤患者的合并症可能影响呼吸                           2.3 哮喘患者接种 COVID-19 疫苗的建议 目前许
           道疾病评估和管理时;⑥根据 GINA 和慢性阻塞性肺                          多类型的 COVID-19 疫苗已经在哮喘患者身上进行
           疾病全球倡议(GOLD),哮喘、COPD 或 ACO 治疗                       了试验且在全世界广泛使用。一般来说,对疫苗的
           管理期间出现问题也应转诊。                                       过敏反应是很罕见的;如果患者对 COVID-19 疫苗
           1.8 一些其他的更新要点 (1)使用电子烟会增加                           成分(如 Pfizer/BioNTech 或 Moderna 的聚乙二醇,或
           呼吸系统症状和哮喘急性加重的风险;(2)空气过                             AstraZeneca 或 J&J/Janssen 的聚山梨酯 80)有严重过
           滤器可以减少细颗粒物的暴露,但对于哮喘的转归                              敏反应史,应接种其他的 COVID-19 疫苗。但如果
           并无一致的结果;(3)更新了空气污染与哮喘紧急                             患者只对食物、昆虫毒液或其他药物过敏,则可以
           医疗保健资源利用的相关性证据;(4)电子吸入器                             安全接种 COVID-19 疫苗。经过权衡获益和风险后,
           检测可以识别难治性哮喘患者的依从性;(5)在使                             GINA 建议哮喘患者应及时接种 COVID-19 疫苗,如
           用了含有中 - 高剂量 ICS 的治疗方案而哮喘症状仍未                        有可能还应接种加强剂。接种时,通常的疫苗预防
           得到控制的患者,血嗜酸粒细胞水平高和 FeNO 水平                          措施也适用于哮喘患者,例如:询问患者是否对疫
           高与哮喘急性加重的高风险相关;(6)对于因哮喘                             苗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如果患者有发热或其他感
           急性发作住院的患者,应继续或给予含有 ICS 的治疗                          染,待到康复后再接种疫苗。对进行生物治疗的患
           方案。                                                 者,第一剂生物治疗和 COVID-19 疫苗不应在同一天
           2 COVID-19 流行期间哮喘的管理                                注射,以便更容易识别两者的不良反应。GINA 还提
               关 于 COVID-19 流 行 期 间 哮 喘 的 管 理,GINA             醒,哮喘患者应每年接种流感疫苗,且流感疫苗和
           2022 就一些重点问题进行了阐述,如哮喘是否增加                           COVID-19 疫苗可以在同一天接种。另外,即使接种
           了 COVID-19 的感染和死亡风险,哮喘患者是否可以                        了疫苗也应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
           接种 COVID-19 疫苗等。                                    3 对国内哮喘管理的借鉴意义
           2.1 COVID-19 流行期间哮喘的管理问题 GINA                           GINA 2022 对哮喘诊断、管理中的一些既往有疑
           2022 指出,哮喘患者似乎并未出现感染 COVID-19                       义的临床问题进行了较为清晰的阐释,对我国哮喘
           的风险增加,系统分析也未显示控制良好的轻至中                              的诊断、管理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度哮喘患者罹患严重 COVID-19 的风险增加;迄今                         3.1 哮喘诊断的问题:应强调肺功能的重要性 指
           为止的研究表明,哮喘控制良好的患者不会出现                               南中提到在过去 5 年中被诊断为哮喘的成年人中,
           与 COVID-19 相关的死亡风险增加,死亡率似乎比                         三分之一的人经过 12 个月的反复测试和停止控制治
           没有哮喘的人更低。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因哮喘需                              疗后不能被确认患有哮喘,因此准确的哮喘诊断至
           要 OCS 治疗的患者以及住院治疗的重度哮喘患者,                           关重要。对我国哮喘诊断而言,需注意以下几点。
           COVID-19 导致的死亡风险增加           [32] ;这表明继续良               (1) 可变气流受限的客观依据是诊断哮喘的必
           好的哮喘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持良                             要条件。哮喘诊断基于特征性症状和可变性呼气气
           好的症状控制,降低哮喘急性加重的风险并将 OCS                            流受限的证据。然而,在我国肺功能的可获得性仍
           的需求最小化。                                             然有限,或未得到充分利用,临床医生常更多地依
           2.2 哮喘管理过程中要考虑到疫情防控的要求 肺                            赖临床表现。因此,应在各级医疗机构强调哮喘的
           功能测定有传播感染的风险,因此要避免对确诊 / 疑                           诊断应基于症状体征及可变气流受限的客观依据。
           似 COVID-19 患者进行肺功能测定。在医疗机构,如                            (2) 应在患者首次出现哮喘症状时记录支持哮
           果需要测量肺功能或 PEF,请遵循当地的 COVID-19                       喘诊断的证据,因为哮喘的特征性表现可自行改善或
           检测建议和感染控制程序            [33] 。如果由于当地疫情防              经治疗后改善。在治疗开始前应记录可变性气流受
           控的限制而无法进行肺功能测定,而又需要有关肺功                             限的证据,因为经 ICS 治疗后随着肺功能的改善,气
           能的信息时,可考虑要求患者在家检测肺功能。一                              流受限的可逆性通常降低,如果患者在前几小时内
           些治疗措施如氧疗、诱导痰、手动通气、无创通气和                             使用了 β- 受体激动剂,支气管扩张剂的反应性可
           插管会导致气溶胶的产生,故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能无法检测到;另外在一些患者中,随着时间的推移,
           遵循当地有关卫生策略和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的健康                              气流受限可能会变得持续或不可逆。因此出现初次
           建议。                                                 症状时,应根据其临床紧迫性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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