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科医学 ›› 2015, Vol. 18 ›› Issue (8): 915-918.DOI: 10.3969/j.issn.1007-9572.2015.0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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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城乡对比研究

杨淑恩,刘波,田梅,张勇,李佳勋   

  1. 071000河北省保定市,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杨淑恩,田梅,张勇,李佳勋);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刘波)
  • 出版日期:2015-03-15 发布日期:2015-03-15

  • Published:2015-03-15 Online:2015-03-15

摘要: 目的  分析河北省建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城乡差异,为进一步做好河北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选取河北省2011-08-04—2013-10-31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简称“系统”)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73 399例,统计患者建档率及人口学特征,并进行城乡比较。结果  河北省重性精神疾病建档患者173 399例,患者建档率为2.40‰。建档率居首位的是精神分裂症(1.74‰),居末位的是偏执性精神病(0.01‰)。农村重性精神疾病建档患者147 171例,患者建档率为2.48‰;城市重性精神疾病建档患者26 228例,患者建档率为2.06‰。农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率高于城市(χ2=743.481,P<0.001)。在重性精神疾病6种分类中,农村精神发育迟滞患者建档率低于城市(χ2=123.843,P<0.001),其余5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率均为农村高于城市(χ2=841.310、60.194、134.060、74.638、48.084,P<0.001)。城市和农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民族、婚姻、职业、经济状况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01)。结论  河北省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率低,且城市低于农村;农村建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贫困率高于城市、受教育程度低于城市。

关键词: 重性精神疾病, 建档率, 城乡,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