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科医学 ›› 2022, Vol. 25 ›› Issue (28): 3515-3522.DOI: 10.12114/j.issn.1007-9572.2022.0477
所属专题: 女性健康最新文章合集
马佳慧1, 刘国莲1,*(), 郑连花2, 白亚茹1, 买娟娟1, 姚文莲1
Jiahui MA1, Guolian LIU1,*(), Lianhua ZHENG2, Yaru BAI1, Juanjuan MAI1, Wenlian YAO1
摘要: 背景 我国乳腺癌发病率整体呈上升趋势,严重威胁着女性的身心健康。提高女性乳腺癌防治行为是改变社区女性健康结局的重要手段,但个体行为存在异质性,如何有效提高其防治行为有待探索。 目的 了解社区女性乳腺癌防治行为的潜在类别及其影响因素,为社区女性乳腺癌防治提供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方法 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采用便利抽样的方法,选取银川市、中卫市的5个县(区)内15个乡镇/街道的1 355例社区女性为调查对象。本研究所用调查问卷包括基本情况和"宁夏地区妇女'两癌’防治知信行现况调查问卷"中的乳腺癌防治行为部分。基于调查结果对社区女性乳腺癌防治行为进行潜在类别分析,进而采用多项Logistic回归分析影响社区女性乳腺癌防治行为类别的因素。 结果 共回收有效问卷1 327份(97.93%)。潜在类别分析结果显示,1 327例社区女性根据乳腺癌防治行为可分为防治行为积极组522例(39.34%)、高危行为-就医积极组449例(33.83%)、高危行为-就医消极组229例(17.26%)、防治行为一般组127例(9.57%)4个类别。社区女性乳腺癌防治行为总中位得分为9.00(7.00,11.00)分。其中防治行为积极组中位得分为11.00(11.00,12.00)分,高危行为-就医积极组中位得分为9.00(8.00,10.00)分,高危行为-就医消极组中位得分为6.00(5.00,6.00)分,防治行为一般组中位得分为8.00(6.00,9.00)分,四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H=1 008.493,P<0.001)。多项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防治行为积极组与防治行为一般组相比,所在市为中卫市、已生育者更容易归为防治行为积极组,医保类型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自费及其他,已接受过激素替代治疗者更容易归为防治行为一般组(P<0.05);高危行为-就医积极组与防治行为一般组相比,已生育者更容易归为高危行为-就医积极组,医保类型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已接受过激素替代治疗者更容易归为防治行为一般组(P<0.05);高危行为-就医消极组与防治一般组相比,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为1 000~2 999元者更容易归为高危行为-就医消极组,医保类型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者更容易归为防治行为一般组(P<0.05)。 结论 社区女性乳腺癌防治行为具有明显的分类特征,其防治行为处于中等水平,社区应重点关注高危行为-就医消极组人群,对防治行为积极组、高危行为-就医积极组以及防治行为一般组也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的干预,提高宁夏社区女性乳腺癌防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