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科医学 ›› 2016, Vol. 19 ›› Issue (26): 3219-3222.DOI: 10.3969/j.issn.1007-9572.2016.26.018
魏家静,施尚鹏,王涛,吴明九,周彦娜,石修权
WEI Jia-jing,SHI Shang-peng,WANG Tao,WU Ming-jiu,ZHOU Yan-na,SHI Xiu-quan
摘要: 目的 了解黔北地区农村学龄儿童钝锐器伤发生的情况,并分析其影响因素,为开展儿童钝锐器伤的防控工作提供基础资料。方法 2012年6月—2013年6月,采用多阶段整群随机抽样方法,对黔北地区3个区县内7所中小学8~17岁2 865名学龄儿童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儿童一般情况(性别、年龄、身体状况等),家庭情况(留守情况、是否独生子女、是否受到不良待遇、做家务情况和是否参与斗殴),以及钝锐器伤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受伤害时的活动、部位和严重程度)。结果 共发放问卷2 865份,回收有效问卷2 854份,有效回收率为99.6%。伤害发生总人数477例(16.7%),其中钝锐器伤74例(2.6%)、其他伤害403例(14.1%)。不同性别、留守情况、是否独生子女钝锐器伤发生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年龄段钝锐器伤发生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良待遇情况、参与斗殴情况对不同伤害类型的发生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钝锐器伤和其他伤害伤害发生时的活动、伤害部位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低年龄、受到不良待遇、参与斗殴是学龄儿童发生钝锐器伤的危险因素(P<0.05)。结论 黔北地区农村学龄儿童钝锐器伤发生率高,主要发生在娱乐及做家务时;且低年龄、受到不良待遇、参与斗殴的学龄儿童应作为干预的重点;家长、学校和社会均应重视钝锐器伤的预防及管理,提高儿童相关预防知识,为儿童健康成长创建安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