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科医学 ›› 2018, Vol. 21 ›› Issue (24): 2932-2936.DOI: 10.3969/j.issn.1007-9572.2018.00.151
郎然*,金建军,张彭辉,边静
LANG Ran*,JIN Jian-jun,ZHANG Peng-hui,BIAN Jing
摘要: 目的 评估紫杉醇治疗甲状腺未分化癌(ATC)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方法 选取2013年4月—2017年3月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收治的32例初步诊断为ATC的患者。21例经病理检查确诊,治疗过程中由于病变进展(PD)5例患者死亡、2例患者中途退出,最终14例患者(女9例、男5例)完成研究。每周给予紫杉醇(80 mg/m2)治疗,3周为1个疗程,分析紫杉醇相对剂量强度和毒副作用的发生率。采用常见不良反应事件评价标准4.0版(CTCAE v4.0)记录并分级治疗毒副作用,随访记录患者的总生存期(OS),依据实体肿瘤的疗效评价标准(RECIST)评估客观缓解率。结果 患者行紫杉醇化疗疗程的中位数为10个疗程。在治疗的最初2个疗程紫杉醇相对剂量强度>80.0%。未发生严重的毒副作用,最常见的毒副作用是贫血(85.7%)、白细胞计数减少(71.4%)、脱发(71.4%)。6例(42.9%)患者观察到3级及以上的毒副作用。14例患者的OS中位数为10.4个月,6个月和12个月生存率分别为85.7%和42.9%。Ⅳa、Ⅳb、Ⅳc期患者12个月生存率分别为80.0%、16.7%、0。Ⅳb、Ⅳc期患者的生存期较Ⅳa期患者短(χ2=7.627、10.317,P<0.001)。3例(21.4%)患者部分缓解(PR),5例(35.7%)患者病变稳定(SD),6例(42.9%)患者PD,客观缓解率为21.4%。PD患者的进展时间为0.4~26.3个月(中位数为1.6个月)。4例Ⅳa期和2例Ⅳb期患者在术后辅以放射治疗,存活时间为15.5个月,较未接受放射治疗患者的生存期(8.5个月)长(P=0.016)。结论 对ATC患者客观、准确和规范化使用紫杉醇进行治疗具有较高的客观缓解率和较低的毒副作用发生率,安全性和有效性均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