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科医学 ›› 2017, Vol. 20 ›› Issue (16): 2007-2011.DOI: 10.3969/j.issn.1007-9572.2017.16.021
缪家清1,孙刚2*
摘要: 目的 了解居民对第三方调解机构的认知与需求。方法 于2016年4-5月,通过网络平台和社区方便抽样向460例居民发放调查问卷。问卷由课题组自行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居民的人口学资料、居民对第三方调解机构的态度、居民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调委)工作的建议。结果 共回收有效问卷414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0.0%。其中,37.0%(153/414)的居民未听过第三方调解机构;50.0%(207/414)的居民听过第三方调节机构,但不清楚具体内容;11.8%(49/414)的居民知道第三方调解机构可以解决医患纠纷,也知道医调委为第三方调解机构;1.2%(5/414)的居民知道第三方调解机构并对其有所研究。≤30岁居民对第三方调解机构的知晓度低于31~50岁居民,无医患纠纷经历居民对第三方调解机构的知晓度低于有医患纠纷经历居民,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62.1%(257/414)的居民赞同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医患纠纷,78.3%(324/414)的居民担心调解员与医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28.5%(118/414)的居民倾向于由卫生行政部门主持第三方调解,53.4%(221/414)的居民认为经济来源最好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73.2%(303/414)的居民认为医患双方当面对质、公开调解是最佳调解程序。在不选择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原因中,62.8%(260/414)的居民认为宣传力度不够、公众知晓度低,43.2%(179/414)的居民认为调解不够中立、公正。结论 居民对第三方调解机制的知晓度较低,进行简要介绍后大部分居民赞同该机制。居民更信任当面对质的调解形式,希望经费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不信任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原因集中于宣传力度低、对中立性有质疑、调解结果缺乏履行保障等。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提高队伍素质并完善回避制度、规范主体性质并形成稳定经费来源、以特殊民事合同形式明确法律效力、建立医疗责任保险赔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