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科医学 ›› 2018, Vol. 21 ›› Issue (31): 3814-3817.DOI: 10.12114/j.issn.1007-9572.2018.31.007
蔡利强,侯进*
CAI Liqiang,HOU Jin*
摘要: 目的 探讨“1+1+1”组合签约对家庭医生服务效果的影响,为下一步家庭医生工作提出建议。方法 选取2017年大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信息系统中与家庭医生进行“1+1+1”组合签约的6 390例社区居民为研究对象。在大团社区卫生中心医院信息系统中调阅组合签约前后家庭医生服务效果信息(包括组合签约居民基本情况和选择区/市级医疗机构情况,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处就诊的次数及医疗费用,首诊服务、慢性病配药服务及转诊服务利用情况,家庭医生服务质量),并进行比较。结果 组合签约后大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家庭医生处就诊次数在中心就诊次数中占比高于组合签约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60.21%(66 901/111 120)比43.07%(47 891/111 204),χ2=22.328,P<0.001〕。组合签约前后在大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中位就诊次数分别为15(25)、15(24)次,两者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Z=0.048,P=0.967);组合签约后居民家庭医生处中位就诊次数高于组合签约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9(16)次比7(14)次,Z=24.641,P<0.001〕。组合签约后居民中位年医疗费用低于组合签约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 018.8(4 398.7)元比2 247.8(4 911.4)元,Z=10.542,P<0.001〕。签约前后社区居民首诊机构选择、慢性病配药机构选择、转诊机构选择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组合签约后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首诊机构及慢性病配药机构者占比、选择上转至区/市级医疗机构及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者占比高于组合签约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组合签约后抗生素处方占比、门诊补液占比低于组合签约前,合理使用抗生素占比高于组合签约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家庭医生开展“1+1+1”组合签约工作,建立稳定契约关系,提供分级诊疗服务,在提高家庭医生有效利用率、控制医疗费用、影响就医行为、提高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制工作中应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