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科医学 ›› 2015, Vol. 18 ›› Issue (34): 4170-4173.DOI: 10.3969/j.issn.1007-9572.2015.3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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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红,杨小丽,成晓娇,谌业维,孙亚梅,曾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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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公共产品理论角度分析了精神残疾患者医疗保障的公共产品属性和外部效应属性,对政府在精神残疾患者医疗保障中的责任进行重新审视,针对政府在精神残疾患者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上的缺陷、精神卫生服务投入上的不足以及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上的不健全等方面的责任缺失,科学地界定了政府的责任范围及责任程度。通过对精神残疾患者采取倾斜保护政策,优化医疗保障制度设计,加大政府精神卫生投入,完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从而提高精神卫生服务的供给及利用水平,最大限度满足精神残疾患者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
关键词: 公共产品, 精神残疾人, 医疗保障, 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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