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科医学 ›› 2026, Vol. 29 ›› Issue (13): 1654-1659.DOI: 10.12114/j.issn.1007-9572.2023.0761
赵铁夫1, 许学敏1, 王娜1, 彭洁1, 田雪迪1, 张波1, 冯岩1, 马涵英1,*(
), 刘凯2, 刘欢欢2
ZHAO Tiefu1, XU Xuemin1, WANG Na1, PENG Jie1, TIAN Xuedi1, ZHANG Bo1, FENG Yan1, MA Hanying1,*(
), LIU Kai2, LIU Huanhuan2
摘要: 背景 一级医院在医患纠纷的调解和处理中,多数案例中都会认定医方在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而及时发现并减少或杜绝医疗过错的发生是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中的重要责任。促进一级医院医疗质量的改进与提升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北京市地方标准《医疗行为关键控制点编码规范》的颁布使分析一级医院医疗过错标准化根原因成为可能。 目的 探讨北京市地方标准视域下一级医院医疗过错的根原因及医疗质量提升改进措施。 方法 收集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2019—2022年出具以医疗损害为案由的涉及北京市一级医院医疗过错的判决书作为研究对象,应用北京市地方标准《医疗行为关键控制点编码规范》作为依据进行医疗过错根原因的归纳分析,给出医疗质量提升的改进措施。 结果 2019—2022年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以医疗损害为案由,涉及北京市一级医院的判决/裁定书中认定医院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的共127件。在各项根原因中,占据首位的是医患沟通不畅(32件,25.2%),此后依次是治疗方案欠稳妥(31件,24.4%)、病历书写欠缺(23件,18.1%)和超范围执业(17件,13.4%)。不同医院类别的超范围执业过错占比情况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组内两两比较结果显示,三级医院的超范围执业过错占比情况高于一级医院、二级医院(P<0.016)。 结论 北京市地方标准视域下一级医院医疗过错主要根原因是医患沟通质量欠佳、治疗方案的制订欠稳妥、病历书写不规范和超范围执业,有针对性地加以改正能够改善一级医院的医疗质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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