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本共识适用对象为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的临床医师及综合医院使用中医药治疗血脂异常的医师。(2)本共识所建议的治疗药物和方法适用于18岁以上的成年人,妊娠及产褥期妇女、有严重器官功能不全的患者在应用本共识治疗时需要进一步审慎评估。
本共识受中西医结合学会心血管病专业委员会委托制定。本共识制订工作组所有成员声明:完全独立地进行共识编制工作,不代表任何利益团体。

关键词: 血脂异常, 中西医结合, 诊疗准则(主题), 专家共识